期货交易中,保证金是一种用来控制风险的机制。初始保证金和超额保证金是期货保证金体系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对于期货交易者至关重要。
期货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在开立期货合约时,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缴纳的一笔资金。这笔资金的作用是:
期货初始保证金是指交易者在开立期货合约时缴纳的第一笔保证金。其金额由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根据合约的品种、价值和交易者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初始保证金通常为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10%或更高。例如,某期货合约价值10万元,5%的初始保证金为5000元。交易者在开立该合约时,需要向期货公司缴纳5000元作为初始保证金。
期货超额保证金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当交易者的保证金余额低于初始保证金时,需要追加缴纳的资金。其目的在于补充初始保证金,维持交易者的履约能力。
超额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和方式由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交易者的保证金余额低于初始保证金的70%或80%时,需要追加缴纳超额保证金。
当交易者需要缴纳超额保证金时,期货公司会通过短信、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交易者。交易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超额保证金,否则会被强制平仓。
当交易者的保证金余额高于初始保证金时,超额保证金可以退还给交易者。退还方式一般与缴纳方式相同,如银行转账或电汇。
期货初始保证金和超额保证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期货初始保证金和超额保证金是期货交易中重要的风险控制机制。交易者在参与期货交易时,应充分了解保证金制度,合理控制仓位,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