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私募基金是一种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设立的集合投资计划,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特定资产或策略。与公司型私募基金相比,契约型私募基金具有成立手续简便、运作灵活等优势。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格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需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备案资格,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经验和专业人员。
2. 合格的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需具备《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资格,或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资金收付和交易结算。
3. 合格的投资者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应当是合格投资者,包括:
4.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契约型私募基金成立的法律依据,应当载明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重要事项。
5. 基金募集
基金管理人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应当存入基金托管人的专户。
成立流程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成立流程一般如下:
注意事项